兩名女騎士路口相撞 她無過失卻因「這行為」要蹲6月苦牢-中時新聞網

兩名女騎士路口相撞 她無過失卻因「這行為」要蹲6月苦牢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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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女騎士路口相撞,她卻因1行為蹲6月牢。 (示意圖、與本案無關/AI生成)
兩名女騎士路口相撞,她卻因1行為蹲6月牢。 (示意圖、與本案無關/AI生成)

女子小碎(化名)2023年11月8日下午5時許,騎機車沿新竹市北大路由西南往東北方向行駛,隨後在路口處與另名女子小玉(化名)發生碰撞,小玉因此腿部受有多處扭傷及瘀傷。經警察調查判定,小碎並無過失,可卻因「提前離開」遭告。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,依致人傷害而逃逸罪處有期徒刑6月。

據判決書內容,小碎事發當天,正沿著北大路由西南往東北方向行駛內側車道右側,駛至北大路與大同路口時,與由東南往西北方向走大同路並欲左轉北大路的小玉發生正面碰撞,小玉因此受有左小腿 、踝、足背多處挫扭傷併瘀傷等傷害。

小碎眼見意外發生,卻因趕時間未留在現場進行救護、即時報警等相關行為,亦未待警方到場處理以釐清肇事責任,後經小玉訴警偵辦。

本案車禍肇事原因,為小玉跨入無號誌路口網狀線上停等後,起步未行至路口中心處反搶先左轉彎,小碎並無過失。

法院審酌,小碎在交通事故發生後,明知小玉已表示因車禍腿部疼痛,卻因趕時間、有自身事務需處理而離開現場,漠視法律上應履行的義務,未提供小玉即時救助或報警處理。法官最終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罪,處小碎有期徒刑6月,可易科罰金。

文章來源:中時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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