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把機車停社區公共有地! 竟被告上法院慘賠30萬 專家3招自保
有些公寓華廈是公用停車位,屬於社區共用部分,沒有獨立產權因此只要有空位都能停放,不過一名女網友停車後遭鄰居集體告上法院,判決出爐竟判賠18萬元,對此臉書社團「賣厝阿明 知識+」的版主阿明透露,女網友的遭遇並非個案,全台超過6成透天社區有類似糾紛,有人車子被刮花、有人天天被檢舉噪音,更有人因此被管委會罰款,殊不知抱持「方便停車」的心態,可能正在埋下法律地雷,隨時都有惹上麻煩的風險。
賣厝阿明發文表示,一名林太太把機車停在社區的共同持分空地,遭到鄰居集體告上法院,林女主張有繳地價稅停車很公平,但法官卻認定未經同意佔用,因此判賠5年不當得利總計18萬元,再加上訴訟費及調解金,總計損失超過30萬元,但這在社區糾紛中並非個案。
阿明引述房仲說法指稱,「全台超過6成透天社區有類似糾紛,有人車被刮花、有人天天被檢舉噪音,更有人因此被管委會罰款。究竟你的『方便停車』,正在埋下什麼法律地雷?」
針對透天社區共有土地停車問題的法律分析與實務建議,房仲歸納出「法律風險」、「實際影響」及「解決方案」三部分如下:
一、法律層面中可能踩中的地雷
1.共同持有不等於自由使用
根據《民法》規範共有物使用需「全體共有人同意」,換言之即使持有產權,在未經其他共有人允許的情況下停車,仍可能構成「無權占有」,其他共有人可要求排除侵害(如提告返還土地、賠償不當得利)。
阿明分享案例,曾有住戶在共有通道停車,結果遭其他住戶集體提告,最終判決需賠償使用租金,每月以3000元計算。
「先佔先贏」的迷思即使已有住戶停車,不代表行為合法。若對方未獲全體同意,你模仿停放可能被視為「共同侵權」,反而擴大法律責任風險。
2.稅金繳納不等於使用權利
繳納土地稅是義務,但使用權需基於「合法約定」,法院也曾明確指出,不能以分擔稅費為由主張單方面使用共有地。
二、看似賺到車位,實則後患無窮
1.鄰里關係惡化
其他住戶可能聯合抵制,甚至針對你的車輛(如檢舉、破壞),衍生更多糾紛。
2.未來轉售貶值
社區停車亂象會影響房價,且若糾紛進入法律程序,買方可能要求折價或退訂。
3.管理費爭議:
若因此需訴訟或調解,可能被要求分攤法律費用,反而增加支出。
三、3步驟合法保障權益
步驟1:確認土地登記狀態
向地政事務所申請「土地登記謄本」,確認持分比例(擁有多少權利範圍)以及有無「分管協議」(歷史上有無約定特定區域使用方式)。
步驟2:召開共有人會議
依《民法》規範召集全體共有人討論停車規則,可考慮以下三種方案:
方案A:訂立書面「分管契約」,劃定停車位並經全體同意。
方案B:將土地出租,租金按持分比例分配(需2/3共有人同意)。
方案C:設置收費停車場,收益用於社區維護。
步驟3:依法排除不當占用
若已有住戶違法佔用,可寄發「存證信函」要求限期移除,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,也可提起「返還土地」民事訴訟(可請求相當於租金之賠償)。
阿明提醒,「共有地的價值在於『集體管理』,而非『個人佔用』。合法建立規則,才能真正保障你的持分權益。」
若想避免讓停車位變成破財坑,專家還分享3招自保方式如下:
1先查謄本:用手機申請「電子謄本」,確認土地登記是否有「分管契約」。
2開會存證:發起「共有人會議」時,全程錄影並做成書面決議,LINE群組不算數!
3以租代佔:與其偷停被告,不如提案「訂立停車位租金規則」,讓你的持分真正變現。
(封面示意圖/Pixabay)
文章來源:東森新聞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