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榮向罷工空服員求償3400萬 三審敗訴定讞
發布時間: 更新時間:
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在2019年發動長榮空服員罷工,歷時17天。長榮航空以罷工程序違法,造成公司損失,向工會及幹部提民事求償3400萬元,一、二審皆敗訴,再提上訴三審,仍遭最高法院駁回,全案定讞。勞動學者分析,合法罷工是免責的,若出現勞資爭議時,雇主務必妥善與員工溝通。而長榮航空表示,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,無法回應。
頭綁紅布條,宣布當天下午4時開始就不提供勞務。2019年6月,長榮航空與空服員職業工會針對8大訴求再度上談判桌卻破裂,已取得罷工權的工會,號召會員到長榮南崁總部集結,開啟抗爭行動。
第2天,長榮航空就以罷工程序不合法,嚴重影響公司營收、聲譽,以營業收入為請求基礎,向工會及幹部提民事求償3400萬元。
一、二審法院皆判長榮敗訴,高院也認定,工會依程序罷工沒有違法,依《勞資爭議處理法》不得求償,駁回上訴。
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表示,「我們也希望我們的政府在法律上能更為嚴謹,因為像這樣的報復性訴訟,不是每個工會或每個勞工可以像我們這樣支撐6年的時間。」
對此,長榮航空表示,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,無法回應。
被求償的工會幹部之一,現任長榮空服員的李瀅回顧,當年罷工起為爭取調高日支費,以及改善疲勞航班,還有非會員禁搭便車等訴求,歷經17天落幕,後續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是一大進展。目前也正逢第二次屆期,要再續約,希望在官司定讞後,雙方未來可以更加聚焦在勞動環境優化。
長榮航空空服員李瀅說:「與其說等這個結果,我們其實更希望公司真的釋出善意,認知到工會罷工並不是為了要對付公司,而是我們只是想爭取更好的勞動條件。」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提醒,「法律判不用賠,也呼籲大家說,知道罷工的一個合法程序的重要性。那雇主要尊重說,罷工就是一個可以合法行使的權力。」
學者分析,此次罷工訴訟對勞工和雇主都是一個重要的指標,凸顯合法罷工可以免責;目前台灣法規對於發動罷工要經歷調解不成,以及罷工投票等程序,已經形同罷工預告,這也可以提醒雇主,在勞資爭議產生時,就該妥善處理。
文章來源:公視新聞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