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讓行人從後面通過「還是被開罰單」!最高6000元沒了,車主違規挨罰原因曝光
一名機車騎士日前行經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與中山東路一段路口時,因見行人正在斑馬線上通行,遂停車禮讓。不料,當他從行人後方通過後,竟遭在場警察攔查,開出一張「未禮讓行人」的罰單。對此,他感到相當委屈,直呼「我左右看兩次,確認沒人才通過,這樣也算違規?」
禮讓行人從後面通過「還是被開罰單」!
YouTube頻道「WoWtchout –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」分享一段行車紀錄器影片,畫面拍攝時間為 7 月 2 日晚間 5 時 49 分。影片中可見,騎士與友人於路口右轉時確實短暫停車,等待行人通過。沒想到,剛駛離斑馬線就遭警察攔下,對方表示「禮讓行人應該至少與行人保持三個斑馬紋(枕木)距離」,接著開出罰單。
騎士認為自己完全依規定行駛,已等候行人走過、觀察四周無其他行人,才啟動前進。於是在社群平台發文,並附上行車紀錄器影片表示,「我這叫未禮讓行人?我有左右看兩次確定無行人才過欸」。
影片曝光後,網友反應兩極,有人認為「看起來確實有等行人先走完才通過,應可申訴」、「警察說要三個枕木距離,現場怎麼判斷那麼精準?」;也有網友指出,「雖然你停了,但可能停得不夠明顯,看起來像是邊滑行邊讓人」、「每個警察認定標準不一樣,建議動作要更確實」。
警方重新檢視畫面後決定撤銷罰單
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針對外界關注,中壢警分局在7月3日晚間派員到現場實地勘查,發現該處斑馬線下半段因路面施工而模糊不清,導致現場辨識困難。警方承認本案確有爭議,因此隔日(7月4日)主動決議撤銷這張罰單。
警方也補充,經回看行車紀錄畫面,雖然騎士通過時車輛正在緩慢前進,因行為接近「邊行進邊觀察」的方式,若從警員角度判斷,確實可能誤認為未完整停車,但考量標線模糊與現場實況,仍屬可議之處。
未禮讓行人取締標準
根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指出,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,遇有行人穿越時,均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,並與行人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,也就是約1個車道寬度,或行人穿越道上3個枕木紋的間隔。
未禮讓行人罰款金額
駕駛行經路口未停讓行人,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。6月30起,駕駛未停讓行人,導致行人輕傷,罰鍰起罰金額由新台幣72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;導致行人重傷,裁罰金額從原先1萬8000萬元至3萬元,直接比照致死,重罰3萬6000元,且另有刑責。
文章來源:風生活綜合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