鼓吹戰爭是否立法禁止 法務部:廣納意見研議 | 政治 | 中央社 CNA

鼓吹戰爭是否立法禁止 法務部:廣納意見研議 | 政治 | 中央社 CNA


2025/3/24 14:17(3/25 10:04 更新)


圖為法務部外觀。(中央社檔案照片)
圖為法務部外觀。(中央社檔案照片)

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)劉姓陸配鼓吹武統,提告求暫停限期離境遭駁回,她提抗告。至於禁止鼓吹戰爭是否應制定相應法律,法務部今天表示,個案依法處理;是否訂定專法,將廣納意見研議。

全案緣於,網紅「亞亞在台灣」劉姓陸配遭移民署認定鼓吹武統,要求限期離境。劉女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1日認為劉女有「鼓吹戰爭宣傳」事實,裁定駁回。劉女不服,今天上午提起抗告,北高行整卷後預計下午送至二審的最高行政法院。

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董事長、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教授羅世宏於臉書(Facebook)發文指出,北高行未能充分展現法院應有的保護人權擔當,而且混淆「鼓吹戰爭」與政治言論,誤用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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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世宏提及,此公約第20條規定為「鼓吹戰爭之宣傳」及「鼓吹民族、種族或宗教仇恨之主張,構成煽動歧視、敵視或強暴者」應以法律禁止。2009年將此公約納入國內法體系,但至今國內法規中並無任何具體法律條文,倘若政府認為應予落實規定,應由立法院明確制定相應法律。

對此,法務部指出,具體個案視具體情節是否符合刑法妨害名譽、煽惑、恐嚇等罪構成要件而依法處理。至於是否有另訂定專法、獨立犯罪必要或以行政裁罰處理,將廣納各界意見妥為研議。(編輯:戴光育)11403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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